竞价采购公告
我公司接受红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及《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东宁市绥阳镇红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东宁市绥阳镇红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1.3服务内容:1、春季环境治理项目:需要75型号勾机60小时,每小时200元,135型号勾机10小时,每小时300元。自卸车60车次,每车100元。将三队屯内至周边生活垃圾清理约700延长米,清理面积预计2800平方米。预计治理红旗村五队屯内至五队周边及进村主路两侧、柳毛河西侧,清理垃圾约1800延长米,面积预计7200平方米。清理项目包括生活垃圾、村内边沟、清理炉灰渣子,要求将村屯内及道路两侧清理干净整洁。绥阳镇内北山及北大沟片区预计清理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工作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3,000.00元整(服务期4月份)
2、春季防灾减灾农田排水疏通项目:需要使用135勾机40小时,每小时300元,疏通农田排水沟五队北预计1000延长米。大架子2000延长米,六队地1000延长米,宽度约0.8到1米。深度约0.5米至0.8米。以上疏通分排水需要將沟内的淤挡物清理干净至排水沟排水通畅,以上工作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2,000.00元整(服务期4月份)
3、日常环境卫生治理项目:需要使用翻斗30车次,75型号钩机40小时,135型钩机5小时,30型铲车12小时,卫生治理区域丹阿公路东红旗片区始,西至柞木村公路北侧,鸡图路南始红旗村北至新民交界处公路西侧。全程约7000延长米。丹阿公路道口至红旗三队道口约300延长米。三队主路一条巷道三条约1000延长米。红旗5队进村主路一条巷道10条。约3000延长米。绥阳镇内北庙街、红旗街、北大沟。政府西100米处红旗村片区。
要求将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建筑垃圾、有害垃圾、废弃菌袋,全部清理干净,以上工作在签订合同后120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4,900.00元整(服务期5-9月份)
4、美化、绿化服务项目:需要钩机75型号20小时,每小时200元,平整整花床位置红旗三队道路两侧花床500平方米,柳毛河西路边1000平方面,2200平方米花床,要求将花床平整至可以人工撒籽,以上工作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支付,4,000.00元整(服务期4月份-5月份)
5、美化、亮化柳毛河西打造机场路最美沿线造型项目:需要钩机135型号75小时,每小时300元,598型翻斗车50车次,起点柳毛河老检查站至六公里处约1500延长米,宽1-1.5米,深度0.6米,由钩机将边沟造型勾出废土自卸车运出废土,钩机将边沟造型美观方可,以上工作在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7,500.00元整(服务期4月份至5月份)
6、防灾减灾防汛项目:需要使用135型号钩机50小时,每小时300元,翻斗车50车次,每车100元,救灾位置北庙街、红旗街疏通排水,三队屯内、五队屯内疏通排水,农田疏通排水,以上工作在签订合同后180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000.00元整(服务期4月份-9月份)
7、废弃菌袋治理项目:需要使用钩机135型号15小时,每小时300元,翻斗车30车次,每车100元,铲车30型号,15小时,每小时200元,清理位置红旗村,将有废弃菌袋的位置清理干净,以上工作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0,500.00元整(8月份-10月份)
8、农田道治理项目:需要钩机2台,型号:135,1台,40小时,每小时300元,75型号钩机1台,50小时,每小时200元,拖拉机10台,每天400元,对红旗村农田道路进行修护,道路长度红旗五队以北约3500米,岭前约1500米,水库、沉砂池约1000米,总长度约6000延长米,宽3米,要求道路修垫平整,没有坑。以上工作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后支付,38,000.00元整(服务期9月-10月份)
以上服务项目均由村集体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项目资金,提供服务时成交方要听从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工作进度。项目服务过程中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4服 务 期:2025年4月1日至10月30日
1.5服务地点:东宁市绥阳镇红旗村
1.6项目规模:
1.7踏勘现场:不组织踏勘现场。
1.8分 包:允许分包。
1.9付款方式: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分期支付)验收合格后按服务内容支付相应价款,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与项目相关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149900元(含税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1、意向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证明材料截止时间止)。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证明材料截止时间止)。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公告。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6 日9:00至2025年3月 28 日16:00(北京时间)。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7500元人民币(大写:柒仟伍佰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3月 28 日16: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汇款信息:
******有限公司
账 号:************27
******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
行 号:******1555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电 话:0451-******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保证金”,并备注上“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证明材料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
7.2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至4.X项要求材料的原件。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均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反向竞价 阶梯价15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3月26日9:00至2025年3月31日10:00
8.4延时竞价周期:6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成交服务费
10.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10.2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10.2.1以成交通知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服务费”,并备注上“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十一、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东宁市绥阳镇红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东宁市绥阳镇红旗村
联 系 人:孙润风
电 话:******
交易机构:东宁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东宁市东宁镇南山路52号
联 系 人:商宝利
电 话:******
附件:详细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