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关于文昌市北山水厂扩建及配水干管(一期)工程(海域部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稿)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规定,现将《文昌市北山水厂扩建及配水干管(一期)工程(海域部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
一、项目名称
文昌市北山水厂扩建及配水干管(一期)工程(海域部分)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文昌市清澜大桥南侧海域,申请用海面积总计2.6303公顷,其中运营期用海:2.4735公顷、用海期限30年;施工期临时用海0.1568公顷,用海期限3个月。
三、用海申请人
******有限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
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建设局
联系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9******建设局310室
邮编:571300
联系人:和工
联系电话:0898-******
Email:******
附件:文昌市北山水厂扩建及配水干管(一期)工程(海域部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建设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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