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9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9标段已由博野县行政审批局以博招核字2023-1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国债),省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博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9标段2.1.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和农田输配电设施。2.1.3建设地点:保定市博野县
2.2招标范围:9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2.3工期: 2025年6月30日前完工2.4质量标准:合格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0 09:00至2025-05-26 17:3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签到、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解密的,投标无效。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有需要,可联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400-780-9998。(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及“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孙卫东 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水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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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9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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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保定市博野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路锦地商务大厦A1110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宋鹏、王小龙 | 联系人: | 孙卫东 |
电话: | 0312-******、******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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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 | ******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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