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E************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5-00220
三、项目名称
浠水县闻一多大道地下综合管群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EPC)跟踪审计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清泉镇襟湖路99号
中标(成交)金额:52.2 (万元)
综合评分法:78.7(分)
服务类 |
名称:浠水县闻一多大道地下综合管群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EPC)跟踪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时止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周保华、冯小惠、宋萌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5-22
2、评审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收费
2、收费金额:0.78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5、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浠水县南城经济开发区洪山大道体育馆综合楼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翟港路62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