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元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T020649地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天河区元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T020649地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一)
天河区元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T020649地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5-2245】招标项目于2025年5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一),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附件一:《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详细评分表》”中“工程获奖、工程研发能力”有修改,修改情况如下: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附件一《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详细评分表》 | 评分因素-工程获奖 (6分) | 1、施工获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完成的建筑工程类项目: (1)获得国家级质量奖,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2)获得省级质量奖,每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3)获得市级(含副省级)质量奖,每项得0.25分,最高得1分; 以上奖项合计最高得3分。 | 1、施工获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完成的建筑工程类项目: (1)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奖,每项得0.5分; (2)获得市级(含副省级)质量奖,每项得0.25分; 以上奖项合计最高得3分。 |
2、设计获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设计总负责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完成的建筑工程类设计项目: (1)获得国家级(或行业级)设计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2)获得省级设计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3)获得获得市级(含副省级)设计奖项的,每项得0.25分,最高得1分; 以上奖项合计最高得3分。 | 2、设计获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设计总负责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完成的建筑工程类设计项目: (1)获得省级(或以上)设计奖项的,每项得0.5分; (2)获得获得市级(含副省级)设计奖项的,每项得0.25分; 以上奖项合计最高得3分。 | ||
评分因素-工程研发能力 (5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 (1)获得过国家级的,每项得1分; (2)获得过省级的,每项得0.5分; (3)获得市级(含副省级)的,每项得0.25分;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对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不累计计算。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 (1)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的,每项得0.5分; (2)获得市级(含副省级)的,每项得0.25分;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对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不累计计算。 |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设计总负责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 (1)获得过国家级的,每项得1分; (2)获得过省级的,每项得0.5分; (3)获得市级(含副省级)的,每项得0.25分;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对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不累计计算。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设计总负责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 (1)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的,每项得0.5分; (2)获得市级(含副省级)的,每项得0.25分;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对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不累计计算。 |
二、相关说明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