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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进场交易项目招标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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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云南省华宁县火特磷矿分选项目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取一家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已开采出的火特磷矿中低品位矿石进行品位分选提质,拟建设并运营分选生产线、分选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厂房面积和矿石堆场27333 平方米,进行厂房建设、堆场平整、设备购置安装。原矿处理能力为50万t/a(发包人原矿供矿保底量40万t/a),其中50-12mm块矿处理能力不低于35万t/a,选矿厂工作制度为每年工作330天,每天工作16小时。矿石回收率不低于80%。(最终以实际实施为准)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监督部门 | ******改革局 |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2025年04月08日 | 项目类型 | □工程建设 ?综合交易 |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1 个标段 | ||||||
项目(标段)信息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备注 | ||
1 |
云南省华宁县火特磷矿分选项目 | 1:本项目选取一家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已开采出的火特磷矿中低品位矿石进行品位分选提质,拟建设并运营分选生产线、分选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厂房面积和矿石堆场27333 平方米,进行厂房建设、堆场平整、设备购置安装。原矿处理能力为50万t/a(发包人原矿供矿保底量40万t/a),其中50-12mm块矿处理能力不低于35万t/a,选矿厂工作制度为每年工作330天,每天工作16小时。矿石回收率不低于80%。(最终以实际实施为准); 2:云南省华宁县火特磷矿分选项目拟对招标人已开采的火特磷矿进行品位分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建设,所需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分选厂房投资及建设、场地建设、堆场平整、配套附属设施及设备建设、环评、水保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前期所需的项目咨询等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将品位分选完成的矿产资源运输至堆放指定地点。所需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分选厂房投资及建设、场地建设、堆场平整、配套附属设施及设备建设、环评、水保设施设备建设等实施前必须经过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建设,在完成招标人委托的矿产资源品位分选后,运营起始一年后,运营期间磷矿分选质量及各项指标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运营期满后所形成的资产按折旧价,招标人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协商处置。具体以实际实施范围及投资以批复为准。 |
约2000,最终以实际实施内容及审核审定金额为准。 |
注:本招标计划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信息的参考,所列招标项目内容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