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12]GDCD[GK]******
二、项目名称:同安区汀溪镇2025年乡村生态景观林建设造林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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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山前泰禾红郡1栋2105室 | 1,780,000.00元 | 97.5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同安区汀溪镇2025年乡村生态景观林建设造林):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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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造林服务 | 同安区汀溪镇2025年乡村生态景观林建设造林 | 同安区汀溪镇2025年乡村生态景观林建设造林 | 前格村造林作业设计面积10.47hm2(157亩)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三年,即 2025 年建设造林,2025~2027 幼林抚育 | 项目 | 按照合同约定标准 | 1,7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张晋军 |
评审专家: | 肖明华 、 刘春革 、 佘震加 、 刘瑞壁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有限公司。(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同安区汀溪镇2025年乡村生态景观林建设造林:1.911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褒美村路岭1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城南路251号1001室之三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静纯、陈红艳
电话:0592-******、******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0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