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50125-YCQGC-GK-******-2
二、项目名称:武川县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武川县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喜悦广场写字楼c座17层 | 综合评分法 | 否 | 5,642,129.11元 | 80.5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武川县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标段):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C******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武川县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标段 | 武川县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三次) | 1.施工机械等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施工所用机械器具,并保证所用机械器具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要求。供应商应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项目设计书及采购人要求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前,成交供应商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人员的全部安全,同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2.质保要求:按国家相应标准执行。质保期(管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负责。3.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由采购人会同成交供应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工手续。若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积极整改,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未整改,采购人有权拒付未付的费用,同时采购人可请其它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如因验收不合格延期完工,在此期间内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赔偿采购人损失。4.结算依据: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价格以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依据。 | 自签订合同后到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26年5月10日前完成绿化工程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5,642,129.11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焦**、陈**、王**、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标准取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武川县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二标段):7.82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源局
地址:武川县可镇青山路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南路内蒙古保全庄农产品批发市场3号楼商务楼B段叁层北侧商业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娜、王丹丹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