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C-8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NZB-2025-B-0522 ******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预算金额:370.659万元 最高限价:370.659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2包: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第3包: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4包: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第5包: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6包: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7包: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第8包: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9包: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半年内(2024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半年内(2024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项目第一、三、五、六、八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10. 投标人应通过CMA认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具备与承担抽检任务相适应的资质的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4日到 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C-801
方式:现场领取,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C-8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领取:报名时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2-******-3
文件咨询电话:022-******-1
财务咨询电话:022-****** 第2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4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7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9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C-8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少淼、杨娜、庞仲伟
电 话:022-******-1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附件.pdf
******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C-8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NZB-2025-B-0522 ******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预算金额:370.659万元 最高限价:370.65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41.9 | 41.9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附件 |
第2包 | 否 | 50.244 | 50.244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附件 |
第3包 | 否 | 59.157 | 59.157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附件 |
第4包 | 否 | 41.559 | 41.559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附件 |
第5包 | 否 | 41.034 | 41.034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附件 |
第6包 | 否 | 38.798 | 38.798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附件 |
第7包 | 否 | 45.308 | 45.308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附件 |
第8包 | 否 | 40.401 | 40.40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附件 |
第9包 | 否 | 12.258 | 12.258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附件 |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