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0421-00015-001-001
二、合同名称:抚顺县“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421-00015
四、项目名称:抚顺县“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五、合同主体
******服务中心
地 址:顺城区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东路89-9号1门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抚顺县“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规格型号(******服务中心★二、商务要求:1、履约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2、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成果文件(具体以采购合同为准)★三、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1、工程设计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标准和内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2、中标单位的工作范围包括工程立项建议报告与实施方案编制的设计工作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相关工作。3、坚持节约资源、确保安全、提高质量利于运行和降低造价的原则,进行全面细致的方案比选,确保设计结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4、投标人在其工作范围内应确保其各自独立准备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外都没有且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如果在其设计文件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保证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招标人拥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设计成果)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并使用于招标项目。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87,000.00元
合同金额:387,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21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