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食堂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2日
项目概况
******小学食堂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年6 月 4 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小学食堂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5】000120
委托代理编号: HNZH-2025-18
3、预算金额:人民币 104.61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104.61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个月竣工并通过验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1 | ******小学食堂建设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104.61万元 | 104.61万元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的报价不享受评审优惠。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2)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最低人员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和质量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其官方查询网址、查询结果。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本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5 月 22 日至 2025年5 月29 日每日上午8:30 ~ 12:00,
下午14:30 ~ 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本磋商文件的******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
3、获本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 6 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5年 6 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新邵县政府采购交易场所(新邵县酿溪镇大陈路与七秀路交界处农业科技园综合楼五楼5002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小学
(2)地 址:新邵县严塘镇湾里村
(3)联系人:彭女士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
(3)联系人:夏梓萁 朱凤阳
(4)电 话:0739-****** ******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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