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YC【2025】014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义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三、成交(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美菱大道419号农业大厦16层
成交金额:16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服务名称:2025年义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2025年义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现状地形图测绘、现场勘察、桥梁和泵站等重点单项工程地质勘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预算及评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项目现场服务和验收等后续服务等。设计单位需按照高标准农田规范和制度、上级部门要求编制设计文本、出具图纸,及时到现场处理相关问题等。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业绩一览表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完成日期 |
1 |
萧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
2020.6.3 |
2020.7.3 |
2 |
2023年明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项目(二标段) |
2023.4.21 |
2023.5.23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 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锦绣路2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临津苑三期东正大道C22栋30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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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