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遂溪超全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 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遂溪超全养殖场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遂溪县洋青镇洋青村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湛江市遂溪县洋青镇洋青村,占地面积约44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鸡舍、污水处理区及其配套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全场存栏约33.5万羽肉鸡(新增29.48万羽),年出栏规模234.5万羽(新增204.52万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与鸡舍冲洗废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建设单位自建的灌溉管网引至消纳区用于灌溉;在消纳区范围内及暂存池布置视频监控,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废气:鸡舍采用干清粪工艺,鸡粪日产日清,选化饲料配比,饲料中添加EM制剂,定期在鸡舍地面、墙壁和排水沟等地方喷洒除臭剂,鸡舍加强通风;对各产臭池体加盖、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恶臭的产生和逸散;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收集后通排气筒排放;食堂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的油烟经收集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噪声:建设单位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鸡粪、病死鸡、饲料残渣及散落毛羽、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地下水和土壤:管线敷设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并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在项目消纳区范围内及地下水下游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在消纳区范围内布置视频监控,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环境风险:设置足够容量的尾水暂存池以及事故应急池,废水处理设施故障时,可用于暂存项目废水;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