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公安县人文纪念公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火化机及尾气净化处理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 用地754.4亩。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6800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丧葬文化博物馆、烈士纪念馆、客房部、餐厅、服务楼、悼念厅、火化车间、职工周转房等主体建筑与配套室外工程;绿化景观与市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道路、广场、景观、桥、雕塑、烈士陵园、公祭广场、公墓区及墓穴。
2.1.2 建设地点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南平镇金马村,北邻207国道,南抵新莲湖,西邻207国道,东接岳宜高速。
2.1.3 建设工期 72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2.2.1 采购范围 高档平板火化机2台、高档双床拣灰火化机5台、配套风冷式不锈钢尾气净化处理设备7台,包含设备采购、安装及培训、保修等相应售后服务。
2.2.2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质量技术的要求。乙方交付产品时,应同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产品。
2.2.3 质量保证期 本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壹年。
2.2.4 供货要求: (1)设备交货时间30天,安装调试完工时间30天。(2)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专用条款。(3)乙方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甲方以书面、微信、手机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通知乙方发货,乙方收到甲方发货通知后,根据合同要求及甲方发货通知及时发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4 投标人需在******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合格分供商库内。
3.5 任何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5 月 20 日至 2025 年 05 月 27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A)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5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5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5楼 。
5.1 (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5 月 27 日 15 时 00 ******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5 年 05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5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5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彭涛、罗明栓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5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5楼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