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现将秭归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如下: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预案公示期间向我单位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预案公示期间,查阅报告全本公示,提出问题,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进行答疑。
(3)我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的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联系人:曹,******)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