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第五批海南省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根据《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拟拍摄传承人申报视频5个、制作申报文本5份,总预算金额150000元整******体育局负责崖州民歌项目2个视频服务项目和2个文本服务项目,项目金额为60000元整;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馆负责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及黎族传统剪纸艺术3个视频服务项目和3个文本服务项目,项目金额为90000元整,共计:150000元整,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
一、预算金额
费用总预算金额150000元整,超过预算金额无效。投标币种为人民币,含税价格。
二、项目服务期限
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30日
三、项目服务需求
(一)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表一式 3 份(其中至少 1 份为原件);
2.推荐函和推荐名单原件一式 1 份;
3.其他辅助材料一式 3 份;
4.包含传承人申报片和上述材料电子版本的 U 盘 1 个。
(二)拍摄视频要求
1.技术要求
(1)时长:5 分钟内。
(2)推荐申报片须配中文字幕(字体形式不限),字幕须加在遮幅里,不能影响画面内容。建议使用普通话配音。
2.内容要求
(1)视频内容应包括传承人的基本状况,如生活环境、师承经历、在传承该非遗代表性项目中的作用、所具有的能力、授徒传艺情况等;动态表现传承人在非遗项目传承中的状态,如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经过等;代表性作品和成果可适当表现。
(2)影像内容应真实。
3.版权要求
视频须是专为本次申报制作的视频文件,作品中使用的镜头要原创或有完整的版权。
4.视频标准
(1)格式:AVI/MPEG/MOV。
(2)视频分辨率:1920*1080。
四、请具备资质的企业积极报名参与,报名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携带相关项目报价文件一式三份(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提供2025年1月至今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遴选文件投递方式
各单位从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前将文件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的方式,送达至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沿江路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中心文化馆,本次报名不接受邮箱报名。
咨询电话:0898--******
******体育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