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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建成区雨污分排工程(剩余工程)-五期-二标段监理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建成区雨污分排工程(剩余工程)-五期-二标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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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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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建成区雨污分排工程(剩余工程)-五期-二标段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502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建成区雨污分排工程(剩余工程)-五期-二标段监理”已由******改革局以州发改审[2024]31号文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国家债劵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建成区雨污分排工程(剩余工程)-五期-二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肇州县境内

2.3建设规模:将肇州县城西南区域住宅小区及平房区接入雨污分排一期已建成污水管道及八厂东西街、油田路道路改造。本项目包括污水工程、道路工程、电气工程及绿化工程。道路:重建沥青混凝土停车位46164㎡,路口改造11828㎡,花岗岩人行道52608㎡,立缘石16786m,平缘石2799m;电缆:12040m;绿化:12750.6㎡;污水:污水管线DN300共1279.02m,破坏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2627.8㎡,破坏恢复混凝土路面315.67㎡,破坏恢复荷兰砖路面752.94㎡,破坏恢复立缘石144m。

2.4建设工期: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共123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5959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51-20253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必须是市政相关专业,并满《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的人员配备要求。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navPage=0)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9时00分

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电子投标工具。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9.3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 联系方式

******建设局

联系电话:******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肇州县肇州镇和平街

联系人:李女士

 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电话:045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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