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脱敏处理。]
[******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与日照市东港区博海水暖管件经销处]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海曲东路北(水晶花园)36号0单元205号105商铺电信营业厅房屋租赁,老店运营多年,地处大润发商圈,周边小区多、人流密集,一直为社区包片门店,业绩优异,房屋到期继续租赁】
二、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日照市东港区博海水暖管件经销处】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6日】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电话:******130
邮箱:******130@189.cn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高新七路107号
邮编:2768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日 期: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