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卫生院血液透析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LSGZ[2025]198-ZC133-1 | ******卫生院血液透析设备购置项目 | 718100 | 718100 |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自行承诺;
5、供应商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法激纳社保或承诺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0、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办理CA证书:******/bzzx/008001/******/57b16af9-ab87-4395-a723-7758c628a3f8.html
2、开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开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