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文昌湖新型城镇化示范项目一期(莲花山社区一期)生活水泵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次采购仅划分为1个包,预算金额为:617321.66元,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投标包的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山东省淄博市文昌湖新型城镇化示范项目一期(莲花山社区一期)生活水泵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2、项目地点:淄博文昌湖区;3、项目内容:生活水泵房内材料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全部内容;4、质量要求:合格;5、质保期:所有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两年。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质保期限,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护维修服务。在质保期内,所有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非人为原因损坏的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年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做到7*24小时服务,立即响应,1小时上门服务,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维修完毕,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及时维修完毕的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质保期满后,若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只收取成本费;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无需论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3月25日起,至2023年3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3月2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服务中心北楼、淄博市文昌湖区萌水镇前坡村
电话(传真):******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
淄博市高新区齐鲁电商谷E座
联系人:
******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
3.
监督机构:
地址:
淄博市周村区萌水镇防汛路1号
联系人:
******建设局
电话(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