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醴陵市悦丰塑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醴陵市悦丰塑料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醴陵市悦丰塑料厂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6月20日,共计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联系邮箱,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凌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醴陵市孙家湾镇观前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