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范围:右岸上游起于高塘岭镇长联村石头组(石头机台)全长19.21公里;左岸起于靖港镇杨家山村六组(牛车谭塘坝)全长16.54公里,下游都止于靖港堵坝,面积约4575亩。
2、服务内容:对服务范围内水面漂浮物(漂浮垃圾、枯枝灌木、病死禽畜等)、滩涂、岸线等垃圾进行打捞清理;对打捞和清理的上述漂浮物、废弃垃圾及时使用车辆装载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场)。
3、服务期限:1年。
1、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1项目服务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质量标准保证水面、滩涂、岸线等干净清洁;确保打捞漂浮物及时转运进入垃圾中转站(场),日产日清。
2、服务单位相关要求
2.1、设备配置要求:服务单位须配置粉碎机船1艘、拖拉机1台、打捞船1艘等配套用品。
2.2、人员配置要求:须配备水面保洁维护配备至少3人,岸线保洁维护至少配备3人。
2.3、应急处置要求:遇突发情况,采取应急处理。根据属地政府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增派人员 和船只等,对水面漂浮物迅速组织打捞处理。
2.4、作业规范要求:人员着装规范。清洁工人作业时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好安全帽,船上应配备救生器材。垃圾运输规范。保持垃圾运输车辆装载后车容整洁;清理出来的垃圾及其他漂浮物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及时转运至指定地点处理;通过码头转运垃圾时,应分类分拣,日产日清,无特殊情况,不得在转运码头堆放垃圾;垃圾转运指定地点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转运垃圾车辆货不得裸露垃圾,沿途无撒落。
打捞作业规范。水域漂浮的垃圾应指定专人打捞,及时清除,定时收集;垃圾转运码头环境整洁干净。
安全生产规范。符合安全生产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位。
2.5、办公机构要求: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设置专门组织管理机构。
2.6、其他约定事项:无对外收费权。
3、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障条件。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接受其检查,并承担各项费用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1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项目服务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质量标准保证水面、滩涂、岸线等干净清洁;确保打捞漂浮物及时转运进入垃圾中转站(场),日产日清。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成交人需经采购人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测试的服务内容必须达到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水土保持防治站。 付款方式:采购人按照合同价格每季度向中标单位支付保洁维护合同经费。?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劳务费、交通、食宿、保险费(含意外险)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采购文件中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
5、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