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铁岭县行政中心公共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6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221-00054 项目名称:铁岭县行政中心公共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3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60万元 采购需求:为铁岭县行政中心公共食堂提供蔬菜类、肉类、干调类等相应的配送服务,实际供货数量以食堂提供的订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期满后,如采购单位认为供应商履约质量良好,可以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约两次。(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9日23时59分至2025年05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9日 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在开标现场告知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解密时限及二次报价时限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及二次报价,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提交U 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加投标须出具身份证明书)。否则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铁岭县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铁岭经济开发区柳条沟分场华夏俪景西1-221房号 联系方式:******77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77(铁岭县行政中心公共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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