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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澄迈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mjj-05-30地块修改启动前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澄迈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mjj-05-30地块修改启动前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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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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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澄迈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cmjj-05-30地块修改启动前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澄迈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简称“金江控规”)cmjj-05-30地块位于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四横东路延长线,拟建澄迈县交通枢纽中心项目,为合理确定用地开发条件,推进项目建设,拟对cmjj-05-30地块进行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涉及金江控规cmjj-05-30地块,调整前,项目用地性质为交通枢纽用地,容积率上限0.4,建筑密度上限20%,绿地率下限40%,建筑限高18米。
调整后,项目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新版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容积率上限0.9,建筑密度上限40%,绿地率下限15%,建筑限高36米。具体地块控制指标以启动规划调整后修改方案确定。
二、公告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三、公告方式和地点
******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
(二)现场公告。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岗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电子邮件请发送到:******;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澄迈县金马大道105号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岗,邮政编码:57190,咨询电话:0898-******
特此公告。
附件:规划调整相关示意图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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