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特快专递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法院
项目名称:特快专递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特快专递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2,08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故此次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邮******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分公司
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桃溪路70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市天韵路8号
联系电话: ******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 028-******
六、附件
******法院
2025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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