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邙岭镇牛庄村道路修复养护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偃师区邙岭镇牛庄村道路修复养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磋商、定标,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区邙岭镇牛庄村道路修复养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新(2024)0066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控制金额:******.15元;
最高限价:******.15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偃师区邙岭镇牛庄村道路修复养护项目,位于偃师区邙岭镇牛庄村。该项目在原有道路基础上新铺设混凝土路面,建成后路面宽4.5米,长2000米。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五、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磋商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发布。
七、开标日期: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阳市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洛阳市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八、谈判小组名单:符铭玖(组长)、董静、韩林浩。
九、成交人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街道灯塔路西段与戏院街交叉口翌琦新印象小区九号楼商业楼二层8号
成交金额:******.00 元。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十、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考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1995.00元。
十一、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十二、成交结果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四、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人民政府
地 ******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南女士
联系方式:******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英协路广汇9号楼1单元301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十六、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