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长风科创园工程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AHRYZB-****** |
|
项目名称 |
迎江区长风科创园工程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19日09:00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3日17:3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61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额10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工期 |
6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姓名:葛瑞兰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皖******2734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00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额10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工期 |
6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姓名:邓军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皖******171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08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额10万元)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工期 |
6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姓名:王军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皖******0796 |
|
异议的渠道及 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邮箱:******12@qq.com。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