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海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深甽镇溪滨溪小流域)勘察设计 | 项目代码: | 2503-330226-04-01-680607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街道气象北路358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74-******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周聪燕、严岳海、周恒、王际骁 电话:0574-******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①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拟派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拟派)应持有地质勘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执业资格证书。 ③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且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月(2025年2月、3月、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
招标内容、范围: | 包括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 | ||
招标规模: | 流域内水土流失封育治理约49.77hm2,并对该范围流域内的溪滨溪主流及支流河道两侧护岸、堰坝、桥梁等进行提升改造或修复改造等,同时对集散中心旁的堰坝进行提升改造,及其他零星工程 | 标段(包)划分: | A************001001 |
标段(包)名称: | 宁海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深甽镇溪滨溪小流域)勘察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A************001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1,056,712.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①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拟派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拟派)应持有地质勘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执业资格证书。 ③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且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三个月(2025年2月、3月、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5-23至2025-06-16,获取方法: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6-17,递交方式: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login) | ||
行政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电话: | 0574-****** |
信息来源: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5-05-23 17: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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