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交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二、成交报价:10000元(壹万元整)
三、公示期: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9日。
四、公示期间,如对结果存在异议或意见,请通过来访或书面来函方式提出,并对提出的问题提供相关线索或可提供调查的证明。
五、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0826-******。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