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公告
各潜在比选申请人,比选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
1.份数要求: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副本可由正本复制而成)、电子文档1份(U盘)。
2.标注要求:比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在其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比选人应在比选文件封面、密封袋封面注明比选人名称、及项目名称。
3.装订及密封要求:比选文件应装订成册,比选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均应密封。
4.若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由此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比选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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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