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澄清内容 | |||
工程编号 | 项目名称 | 鹏锦项目周边配套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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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是否发布到外网: |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
澄清标题 | 鹏锦项目周边配套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答疑公告 | ||
澄清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鹏锦项目周边配套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工程编号:惠公易建仲恺【2025】014)于2025年3月24日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在图号为JK-27的图纸中杏园北路-交通监控工程缺项:1、第4项铜芯聚氯乙烯护套电缆YJV22-0 611KV4 x25 +1x16mm2;2、第6项聚氯乙烯绝缘软线;RW05KV7x15mm2;3、第16项光缆:4芯单模光缆;4、第19项布放光缆人孔抽水;5、第21项管道租赁费; 答复:(1)第4、16、19项仅在工程量表中体现(未在平面图和大样图中体现),工程量表内容仅作为参考,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平面图和大样图为准,故该项不属于缺漏项。(2)所有机动车信号灯统一按大样图RVV-4*1.5计算。机动车信号灯具(多功能)应按图纸备注的规格RVV-7*1.5施工,结算按实计取。(3)第21项管道租赁费不属于建安工程费,不包含在本次预算范围内,故该项不属于缺漏项。 问题二:在图号为FE-00-05/06的图纸中杏花路-电力及通信工程和杏林西路-电力及通信工程都缺项:1、第8、14项顶管工作坑;2、第10项拆除电力排管; 答复:(1)第8、14项平面图顶管采用的是牵引拖拉管施工,无需用到工作坑,且工作坑无大样图,仅在工程量表体现,工程量表内容仅作为参考,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平面图和大样图为准,故该项不属于缺漏项。(2)第10项平面图无体现该项内容,工程量表是按暂估工程量,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该项内容工程量按实在中标后结算时以现场签证形式列入结算。 问题三:在图号为FE-00-06/06的图纸中杏林路-电力及通信工程缺项:如下图1、第2项:电力排管2、第8项、第14项顶管工作坑;3、第10项拆除电力排管;4、第19项顶管工作坑;5、第20项光缆 答复:(1)第2项仅在工程量表中体现(未在平面图和大样图中体现),工程量表内容仅作为参考,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平面图和大样图为准,故该项不属于缺漏项。(2)第8、14、19项平面图顶管采用的是牵引拖拉管施工,无需用到工作坑,且工作坑无大样图,仅在工程量表体现,工程量表内容仅作为参考,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平面图和大样图为准,故该项不属于缺漏项。(3)第10、20项平面图无体现该项内容,工程量表是按暂估工程量,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该项内容工程量按实在中标后结算时以现场签证形式列入结算。 问题四:在图号为FE-00-05/06的图纸中杏园北路-电力及通信工程缺项:如下图1、第2项小号四通弄人孔井;2、第6项顶管工作坑 答复:(1)第2项仅在工程量表中体现(未在平面图和大样图中体现),工程量表内容仅作为参考,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平面图和大样图为准,故该项不属于缺漏项。(2)第6项平面图顶管采用的是牵引拖拉管施工,无需用到工作坑,且工作坑无大样图,仅在工程量表体现,工程量表内容仅作为参考,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平面图和大样图为准,故该项不属于缺漏项。 问题五:在图号为FE-00-05/06的图纸中所有照明工程都缺少这项:如下图1、第3项塑料电缆 答复:该项为灯引线,已包含在路灯单价中,不另外计算。 问题六:鹏锦项目周边配套道路电力迁改工程 -套图2.dwg中图纸中有1:8水泥石粉换土层,清单中没有,是否按图施工。 答复: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问题七:杏林西路-交通工程标杆(清单******3009)与图纸规格不符:清单高度为3230MM,图纸为3500MM; 答复: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为准,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问题八:立道牙和平道牙底座混凝土等级与图纸不符,图纸为C20,清单为C15; 答复: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为准,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问题九:清单中木塑围挡控制价37.98元/平方米,远低于市场采购及周转使用价格,请给予调整价差或选用其它材料如彩钢瓦或PVC材料围挡。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问题十:水泥路加宽大于或小于2米土方或石方开挖及外弃清单未体现; 答复:土石方工程量已按照施工图计算,体现在分部工程“土石方工程”中。 问题十一:人行道盲道砖清单未体现; 答复:人行道盲砖的规格尺寸与人行道砖一致,工程量已包含在人行道砖中。 问题十二:给排水设计说明中,图号GP-01-05/09; 5.14条说明球墨铸铁管及钢制管材等均需有防腐处理要求,详设计说明,预算清单中未体现项目特征,请复核;另污水管中采用二级钢筋混凝土管、及污水井道内是否有防腐要求?请明确具体要求; 答复: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K9球墨铸铁管”,根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无需对防腐进行描述,以上报价中均需含防腐要求。 问题十三:杏花路交通工程现场围挡1351.800m2,杏林西路现场围挡1366.200m2,杏林路现场围挡1323.000m2,杏园北路现场围挡807.000m2,合计4848m2。本项目分幅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围挡工程量是否有误? 答复:工程量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十四:招标清单照明工程的“其他措施费”中清单名称为“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施工增加”、“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增加”、“脚手架搭拆”、“非夜间施工增加”、“高层施工增加”,本次施工不涉及,是否可以不进行报价? 答复:投标人根据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自行考虑报价。 问题十五:招标清单的部分单位工程中的“其他措施费用”中清单名称为“其他费用”或“其他措施”的清单项,投标人认为没有“其他费用”或“其他措施”,是否可以不进行报价? 答复:投标人根据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自行考虑报价。 问题十六:招标文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一览表”给出了每个单位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是否(1)投标总价不超过“合计”行中的******.12元?(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超过“合计”行中的******.03元?(3)各单位工程投标总价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由投标单位自主确定,可以超“最高投标限价一览表”中对应单位工程的数值? 答复:(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12元;(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每个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合计金额均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一览表》列明的金额进行填报;(3)每个单位工程的投标报价都不得超过对应单位工程设定的最高限价。 本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4月8日 | ||
招标人确认函 | 已经存在文件:【答疑公告】鹏锦项目周边配套道路改造工程施工.pdf, 【点击下载】。 | ||
补充文件(多个文件,请用压缩软件之后再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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