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SZC2025-G3-00321-YNCC-0012
二、项目名称:龙陵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龙陵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
中标金额(万元):59.85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8.4
评审报价:下浮率20.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龙陵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
名称:龙陵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
服务范围:配送服务内容为龙陵县看守所食堂伙食保障所需的肉类、蔬菜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乳制品类、糕点类、速食类、调料类和主食类等。 |
服务要求:配送的所有食品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且具有相应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等证明材料;配送的所有食品必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最新)所列举的相应的标准;严禁配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食品。 |
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人在一年内将不定期对成交人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评结果三次不合格即可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若1年期过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1年度物资配送合同,续签合同不得超过2年。 |
服务标准:配送的所有食品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且具有相应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等证明材料;配送的所有食品必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最新)所列举的相应的标准;严禁配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食品。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宏陵,赵江丽,杨茭验,王丛山,余秋荣(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服务类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下浮5%优惠后向成交人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金额:0.85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候选人:推荐顺序 ******************有限公司 622500.00 17.00 79.242.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3.相关说明:中标公示时间结束后,请中标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携带1套纸质投标文件(1正2副)交给代理机构。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签订时间与采购单位依法签署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东坡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华社区龙陵县财富中心S2幢7号1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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