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金沙园二期污水厂)首动期项目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及报批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晟开沙招【2025】012号
二、项目名称:沙县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金沙园二期污水厂)首动期项目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及报批服务
三、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新城东路275号东山创业大楼12楼 | 48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采购包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中标总金额(元) |
1 | 沙县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金沙园二期污水厂)首动期项目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及报批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60日历天(阶段性工期:25日历天完成报告编制) | 日历天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48000 |
五、评标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 | 吴圣增、范萍、吴更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服务费用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标准取费六折计取。项目招标控制价低于30万元,招标代理费最低取费标准为3000元,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缴纳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账号:3500 1647 7070 5252 058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3000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发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明西路89号金沙园管委会办公大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388号办公楼6楼(金立酒店左侧附属楼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