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青阳县来龙山矿区南段方解石矿148万吨/年采矿扩建掘进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有限公司青阳县来龙山矿区南段方解石矿148万吨/年采矿扩建掘进工程项目(招标编号:WBMD-2025-GCZB-07018-SZ)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发布变更公告,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3款变更为“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起,完成至少1项矿山掘进工程施工业绩或矿山工程施工(含掘进工作内容)业绩(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注:提供清晰的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内合同金额不明确或未能反映是否包含掘进工作,需提供清晰的盖行政公章或合同公章的业主证明)。”
2、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5款变更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从2020年1月1日起,至少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项矿山掘进工程施工业绩或矿山工程施工(含掘进工作内容)业绩(单项合同额≥4000 万元 )。注:提供清晰的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内合同金额不明确或未能反映是否包含掘进工作,需提供清晰的盖行政公章或合同公章的业主证明)。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中需能体现该项目经理业绩,否则需要提供清晰的盖行政公章或合同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
3、原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变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包人每提供一个矿山掘进工程施工业绩或矿山工程施工(含掘进工作内容)业绩(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得3分,满分12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清晰的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内合同金额不明确或未能反映是否包含掘进工作,需提供清晰的盖行政公章或合同公章的业主证明)。”
4、原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业绩评分标准变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身份每承担一个矿山掘进工程施工业绩或矿山工程施工(含掘进工作内容)业绩(单项合同额≥4000 万元),得3分,满分6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清晰的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内合同金额不明确或未能反映是否包含掘进工作,需提供清晰的盖行政公章或合同公章的业主证明)。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中需能体现项目经理,否则需要提供清晰的盖行政公章或合同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
5、本项目招标公告结束时间延期至2025年08月01日17:00止(北京时间),在此期间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或“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5日
附件: ************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