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清河县谢炉镇村内道路及排水管网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批审(202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清河县刘保庄村、蔡庄村; 2.1.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主要建设内容:清河县谢炉镇刘保庄村,水泥路面4021平方米、面包砖4485平方米、排水管952米、排水井及井篦24个;蔡庄村,水泥路面9792平方米。 (2)工期:90日历天 (3)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1标段:刘保庄村内道路硬化、铺花砖、铺设雨水管道,2标段:蔡庄村内道路硬化。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评标时以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视同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盲评”方式评审。供应商要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5.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若在前一个标段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08 00:00:00至 2025-04-14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4-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联系人:余世佑,电话:0319-******,通过“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2025年清河县谢炉镇村内道路及排水管网项目1标段 | 中标人 | 3000.0 |
2025年清河县谢炉镇村内道路及排水管网项目2标段 | 中标人 | 30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清河县谢炉镇谢炉商贸街87号 | 地址: | 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699号 |
邮编: | 054899 | 邮编: | 054001 |
联系人: | 王升堂 | 联系人: | 余世佑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