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8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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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询比文件 | 180,000.00 元 | 1(件) | 180,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5-29 10: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 是
- 文件上传说明:
按询比文件规定上传
- (一)交付时间: 采购人与供应商签定合同后3月内完成教研平台建设。
-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人提供的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及各种应纳税费和可能出现的风险花费等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如果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成果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需要更改,更改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测算,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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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刘丹
- 联系电话: ******
- 单位名称: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 联系人: 洪老师
- 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