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QC-2025-07SG)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04 月 20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宝鸡市凤翔区亢家河至祝家河路面改造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商洛道路工程公司,投标报价:586.659734 万元,质量:工程交工验 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0 天;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5.72329 万元,质量:工程交工 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0 天;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7.708761 万元,质量:工 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商洛道路工程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亚鹏公路工程一级,陕 ************;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高常安公路工程一级,陕 ************;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余强公路工程一级、陕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商洛道路工程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商洛道路工程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总得分:99.94;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总得分:99.78;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总得分:99.76;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 西省•宝鸡市)》同时发布
三、其他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蟠龙路(高新五路)北段 28 号 1 幢 604 室,0917-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凤翔区交通运输局。
五、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 址:宝鸡市凤翔区南环路
联 系 人:邱晓旭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蟠龙路(高新五路)北段 28 号 1 幢 604 室
联 系 人: 高媛
电 话: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