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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本级]青原区汽车贸易城二期综合路建设项目吉安市青原区赣江东岸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综合路段及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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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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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青原区赣江东岸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综合路段及道路工程工程选取承建单位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行政审批局  单位立项批复同意,吉安市青原区赣江东岸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综合路段及道路工程 工程现已具备选取承建单位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选取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吉安市青原区赣江东岸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综合路段及道路工程。

三、工程地点:吉安市青原区汽车文化贸易城建设区内

四、工程概况:道路全长约460米,红线宽度12m, 设计速度为2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460米的照明工程及250米的道路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及吉安市青原区赣江东岸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综 合路段。其中人工作业辅助施工环节实施以工代赈。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六、标段划分: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41元(招标控制价)。

八、建设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 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 60 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拟派出的建造师 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因本项目为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属不适于招标发包项目,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为吉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获得选取承建单位公告方式:本工程采用“不见面” 选取方式。凡有意参加选取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站中下载选取公告等资料,并按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不见”方式的有关要求进行选取。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选取,无需现场提交原件。需将《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  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   必须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转账凭证放入电子选取承建单位文件中(提供的证照为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十四、选取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选取潜在承建单位, 潜在承建单位不需要到场参加选取,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 标系统线上操作。

(二)在选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在“不见面开 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选取环节。如 潜在承建单位未在选取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各潜在承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潜在承建单


 

 

位的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 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承建单位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 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选取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四)潜在承建单位对本次选取过程和选取结果有异议的, 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  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五)意外情况的处理:选取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 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 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选取项目 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 系统;②所涉选取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 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 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 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 洪水等)原因导致选取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 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 并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 的,项目不暂停选取程序,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选 取程序;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 选取程序,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作暂 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选取。


 

 

(六)潜在承建单位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潜在 承建单位操作手册。(下载地http://ggzy.jian.gov.cn/zlxz/),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软 ******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十五、选取时间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25 5  30  10  00 分。

2.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厅

十六、选取办法及程序:

******办公室印 发的《关于在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下浮让利事项 的通知》(吉评审办〔2021〕1 号)文件规定的下浮让利系数乘 以预算价确定要约价,招标控制价乘以让利系数为中标价〔下浮 让利系数×(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暂列金 额和暂估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41元,设定下浮系数 0.92  ,选 取承建单位要约价为:******.62 元。(备注: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不参与下浮)。

凡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对潜在承建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 场采用摇号机摇号。项目建设单位随机选取一家潜在承建单位为 选取候选人,再由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选取候


 

 

 

 

 

 

 

选人的《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及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 不合格,再从其他潜在承建单位中随机选取承建单位候选人。经 确认无误后,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三)现场宣布预选取承建单位。

十七、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按照《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 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

2024〕7 号)规定,潜在承建单位不得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 列入失信主体的,一经查实,不得列为预选取承建单位(信用信 息作为潜在承建单位资格审查条件,潜在承建单位应当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 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 书》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有效)。

十八、随机选取结果经网上公示 2 日后,项目建设单位向预 选取承建单位发出《选取承建单位结果通知书》。

十九、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承建 ******银行保函、信用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 等方式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 28 天返还,不计利息。

二十、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分之/ 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2%。


 

 

 

 

 

 

 

二十一、工程款支付办法: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月的25日前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次月5日前发包人按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核定的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5%;工程竣工结算并经审计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每年返还1.5%,两年还清(不计息)。

二十二、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二十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元整)

保证金交纳时间和形式: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银行电子保函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电子保函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及电子保函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以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及电子保函需备注〔青原区邓家坪安置房东侧小游园及停车场建设项目〕(若受字数限制可酌情调整,但不得省略工程名称)字样。

汇出账户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十四、其它需说明事项:

******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17:00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视为无效文件。具体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有效缴纳,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保证金查询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4.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部、市住建局关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的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赣建字【2016】6号《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5.建设单位委派专人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考勤,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22天在施工现场,其余三大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在施工现场。招标人将根据《吉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电子考勤暂行办法》(吉市建字[2020]23号)文件规定,对上述人员将进行电子考勤,形成考勤日志,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每月不得少于22天在施工现场,三大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在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每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按每次罚款1000元,建设单位每发现其余三大员不在施工现场,按每次罚款500元。

6. 除不可抗因素外,施工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7. 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中标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不清标。

 

二十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

 

二十、异议(投诉)受理方式

1.异议受理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2.投诉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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