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举证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2025年度国家下发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比对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制作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查清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等实际情况;对需要举证的图斑,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上传图斑信息并开展外业调查举证任务;在2024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基础上,结合林地、草地、湿地等专项调查监测工作移交的变化图斑及举证成果,对涉及地类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通过县级自查与市级检查后,上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
******资源局(辽宁省灯塔市中兴路458号)。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完成并通过国家级核查后,待财政拨款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款。
★五、工作内容
(一)项目需在灯塔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开展;
(二)供应商须按照国家自然资源部相关要求及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开展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举证变更工作,按要求提交各项成果;
(三)供应商需按照国家自然资源部相关的具体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内提交各项成果,成果需通过市级审查、省级和国家级内、外核查。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的工作部署,开展灯塔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举证工作。
(五)本项目工作内容不包含2025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
六、工作任务
(一)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举证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及具体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利用国家下发的2024年底卫星遥感影像、监测图斑,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内业自主提取各类变化图斑,制作国土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和建库工作。全面掌握2025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灯塔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上报并通过市级检查和省级、国家级核查。
落实做好2025年度日常举证变更工作,并按要求形成日常举证变更调查成果,成果需通过市级审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
(二)配合上级做好内、外业核查、核实工作
按照国家相关具体要求,配合做好省、市级对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的全面检查、国家级内业核查及数据库质量检查、国家级外业实地抽查核实及互联网+外业核查等各项检查核实工作。
(三)配合做好与2025年度变更调查相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工作部署,配合做好与2025年度变更调查相关的数据分析、提取、汇总等各项工作任务。
七、主要成果
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举证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2025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成果资料,应包括矢量、举证资料、汇总统计数据、文字报告等。
(一)数据成果
数据成果主要包括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举证变更数据、统计汇总表格及数据库等。
1.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2025 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即通过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的增量信息与各类统计报表,更新后的国土调查数据库等。
2.日常变更调查主要成果包括更新过程层矢量教据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成果
其他成果主要包括外业调查举证成果及其他有关证明、说明材料等。
(三)成果具体要求
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形成国土变更调查上报成果,成果需按时保质提交,并通过市级审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