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罗湖区汽修行业VOCs总量减排试点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局深圳******管理局拟对2024年罗湖区汽修行业VOCs总量减排试点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罗湖区汽修行业VOCs总量减排试点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00 ******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合同服务内容 1.经双方协商,将原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一)协助开展汽修企业规范化工作 (3)末端治理在线监测 对规模大、排放量大以及末端治理问题较多的汽修企业(包括末端治理设施老旧损坏、未定期更换治理耗材、废气排放不达标等),选取15家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点位)开展不少于300天的在线监测。通过VOCs浓度在线监测及工况监控的方式对企业末端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VOCs浓度超标情况进行在线监控;结合现场核查和在线监测数据情况,对使用活性炭、过滤棉为主的汽修企业,明确更换周期,及时提醒企业按时更换并反馈更换完成情况,做到企业末端治理设施精准化、过程化、追踪性管理,提高涉VOCs污染源管理水平每月形成末端在线监测月报。” 变更为: “(一)协助开展汽修企业规范化工作 (3)末端治理在线监测 对规模大、排放量大以及末端治理问题较多的汽修企业(包括末端治理设施老旧损坏、未定期更换治理耗材、废气排放不达标等),选取15家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点位)开展不少于240天的在线监测。通过VOCs浓度在线监测及工况监控的方式对企业末端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VOCs浓度超标情况进行在线监控;结合现场核查和在线监测数据情况,对使用活性炭、过滤棉为主的汽修企业,明确更换周期,及时提醒企业按时更换并反馈更换完成情况,做到企业末端治理设施精准化、过程化、追踪性管理,提高涉VOCs污染源管理水平每月形成末端在线监测月报。” 2.将原合同第一条第三款: ”(三)开展深度治理工作 依据分级管理结果,参考重点行业VOCs深度治理方案,结合汽修行业特点,从原辅材料、过程控制以及末端治理等方面,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综合评估,协助甲方形成汽修行业深度治理方案。协助甲方对分级管理中定级为C级的汽修企业,一对一制定深度治理方案帮助企业提升为B级,对分级管理中定级为B级的汽修企业,制定提升为A级的治理方案。” 变更为: “(三)开展深度治理工作 依据分级管理结果,参考重点行业VOCs深度治理方案,结合汽修行业特点,从原辅材料、过程控制以及末端治理等方面,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综合评估,协助甲方制定不少于35家汽修企业深度治理方案。协助甲方对分级管理中定级为C级的汽修企业,一对一制定深度治理方案帮助企业提升为B级,对分级管理中定级为B级的汽修企业,制定提升为A级的治理方案。”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将原合同第三条第一款: “(一)合同总价:人民币贰佰零捌万玖仟元整(¥2,089,000.00)。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合同总价包括乙******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和专家评审等费用。” 变更为: (一)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贰仟伍佰柒拾叁元整(¥******.00)。 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 2.经双方协商,将原合同第三条第二款: “(二)支付方式 1.本合同分三期付款: (1)第一期款(首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7.71%,即人民币壹佰贰拾万伍仟伍佰陆拾壹元玖角整(¥1,205,561.90); (2)第二期款(阶段款):2025年2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产生的全部协助帮扶指导工作台账、强化减排工作记录文档、末端在线监测月报、分类管理清单、改造记录文档、汽修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评估台账,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29%,即人民币贰拾伍万陆仟柒佰叁拾捌元壹角整(¥256,738.10); (3)第三期款(尾款):合同服务期结束,乙方完成合同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全部成果,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陆拾贰万陆仟柒佰元整(¥626,700.00)。” 变更为: “(二)支付方式 1.本合同分三期付款: (1)首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人民币壹佰贰拾万伍仟伍佰陆拾壹元玖角整(¥1,205,561.90); (2)第二期款(阶段款):2025年2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产生的全部协助帮扶指导工作台账、强化减排工作记录文档、末端在线监测月报、分类管理清单、改造记录文档、汽修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评估台账,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5日内支付人民币贰拾伍万陆仟柒佰叁拾捌元壹角整(¥256,738.10); (3)尾款:合同服务期结束后,乙方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全部成果,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叁拾陆万零贰佰柒拾叁元整(¥360,273.00)。”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2024年罗湖区汽修行业VOCs总量减排试点服务项目因预算下达调整的客观原因,需对原合同的合同总金额、付款方式、服务内容进行调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