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石英砂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石英砂建设项目(一期)
地点:周口市太康县五里口乡何楼村6号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6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高磊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