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回复如下:
疑问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获得市级建设工程“振风杯”及以上奖项”,备注中提出的类似奖项大多为新建工程,请问本次修缮的文物保护修缮项目获奖可否是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奖。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本次要求的奖项为市级及以上的建设工程质量奖,市级奖项等同于“振风杯”,省级奖项等同于“黄山杯”,国家级奖项等同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本项目涉及到古建筑的复原、加固及修补,其质量安全需纳入住建主管部门的管理(如施工技术、安全规范等)和考核,所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奖不予认可。
疑问二: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计分"的规定存在不合理限制,涉嫌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回复:为使潜在投标人充分参与本项目竞争,详细评审标准表中类似业绩说明(1)现调整为“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计分”。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民政府
地 址:宿松县趾凤乡趾凤新街
邮 编:246500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187 2616 9922
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15幢13号
邮 编:246500
联 系 人:冷女士
电 话:183 7052 0836
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管理局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太白路县政务中心综合楼 2 号楼
电 话: 0556—******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