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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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德庆县马圩镇新农村示范小区一期首批(施工) 澄清文件 德庆县马圩镇新农村示范小******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变更。 一、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14页:“第三章 招标前附表:第32条→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上限)******.98元”。 现更正为:“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10.00%作为有效的投标报价,即本项目有效的投标报价=******.98元×(1-10%)=******.88元。(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有效的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投标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招标文件第36页:“第五章 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评标基准价=M×招标控制价+P×算术平均值;”现更正为:“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评标基准价=M×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上限+P×算术平均值;注: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上限=******.98元×(1-10%)=******.88元。” 3、招标文件第63页:“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参考格式)→(一)投标函: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招标控制价******.98元的基础上愿意以投标报价下浮率 %”现更正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有效的投标报价******.88元的基础上愿意以投标报价下浮率 %” 4、招标文件第84页:“第八章 合同条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4.1变更估价原则:(备注:投标报价下浮率=中标价/招标控制价)”现更正为:“(备注:投标报价下浮率=中标价/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上限)”。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备注: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澄清文件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项目澄清文件为准。 ******管理局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18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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