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新安吕氏宅院北宅二号院维修保护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30号-1 | ******服务中心新安吕氏宅院北宅二号院维修保护工程项目 | ******.18 | ******.18 | 是 | ******.18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4工期:120日历天;
5.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6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2.2 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yichua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2 供应商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维修保护)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岗位培训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承诺在成交后未在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