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潢川县2024年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潢财公开招标-2025-6 | |||||||||||
2、项目名称:潢川县2024年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842,398.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包含城市体检、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棚户区更新改造专题研究、重点片区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2服务期限:18个月;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行业最新规定,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6、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证明资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7.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 3.8.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并提供身份证及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 3.10.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如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 (2)联合体必须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5月22日 至 2025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 | |||||||||||
3.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1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签到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6.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时一次性支付,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约63100元。 ******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8.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建设局 | |||||||||||
地址:潢川县建设路 | |||||||||||
联系人:陈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金水东路北8号楼15层1512号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