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_@海兴县病死禽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_@_@一、需求概况
1、采购标的名称及数量:海兴县病死禽类集中无害化处理;对海兴县全县范围内病死禽类进行无害化处理,全县年约产生病死鸡1575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县病死禽类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不发生由病死禽类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保障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合格,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4、服务地点(或范围)及服务时限:海兴县境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如遇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调整,随之调整。
5、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用“双盲”形式评审)。
三、本项目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其他各项政府采购政策。#_@_@300000#_@_@2025-06#_@_@根据项目备案填写30万元,实际本项目无具体预算。#_@_@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农村局本级 2025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采购标的名称及数量:海兴县病死禽类集中无害化处理;对海兴县全县范围内病死禽类进行无害化处理,全县年约产生病死鸡1575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县病死禽类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不发生由病死禽类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保障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合格,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4、服务地点(或范围)及服务时限:海兴县境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如遇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调整,随之调整。
5、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用“双盲”形式评审)。
三、本项目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其他各项政府采购政策。#_@_@300000#_@_@2025-06#_@_@根据项目备案填写30万元,实际本项目无具体预算。#_@_@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农村局本级 2025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