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黄粮镇拱桥湾水库配套灌排渠(刘家坝段)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兴山县黄粮镇
生成日期:2025-05-22 14:54:5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8\/2025-00014
有效期:长期公开
文号:
责任科室:
主题分类:建设规划
【项******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CG2025-XS-013
2、项目名称:兴山县黄粮镇拱桥湾水库配套灌排渠(刘家坝段)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91504.88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91504.88元
6、采购需求:对兴山县黄粮镇拱桥湾水库配套灌排渠(刘家坝段)进行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7、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①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类型和公司资质对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②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以磋商文件格式为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及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
①水利资质单位需提供:1.1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并加盖公章);1.2拟派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述人员须为该投标供应商人员,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3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
②市政资质单位需提供:根据《兴山县小型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实施方案》要求,通过代岗兼职的方式,在具备代理岗位技术和能力的前提下,由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兼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职责。其中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现场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需为综合类(C3证);当现场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具有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承诺书原件彩色复印件)
(6)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7)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完整的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兴山县古夫镇竹苑小区24栋一单元701室
3、方式:供应商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古夫镇竹苑小区24栋一单元7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6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古夫镇竹苑小区24栋一单元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兴山县黄粮镇黄粮坪村6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广场巷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美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