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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第三方机构采购《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的公告

关于向第三方机构采购《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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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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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高水平编制《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我局拟公开采购《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

  二、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总价上限为人民币35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包含所提供服务的所有工作及成本开支、税费等全部费用。

  三、采购内容

  贯彻《中******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求,根据党中央、省委和江门市委、市政府对于“十五五”时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工作部署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具体要求,有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紧紧围绕加快构建具有江门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等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强化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扣准“十五五”规划作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重要规划的内在要求,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市“十四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判未来五年国际、国内、区域发展环境和形势,梳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总结有利条件、制约因素以及亟待解决问题,系统提出“十五五”时期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总体思路、规划布局、发展路径、主要目标、细分赛道、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及保障措施,确保发展思路清晰、规划布局合理,设定目标可见,工作措施可行。并结合规划及各有关部门项目推进情况,细化我市“十五五”时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分阶段发展目标及分项指标设置建议,高质量完成《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及《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编制工作。同时,梳理总结《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形成《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并组织开展专家咨询服务。

  四、服务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熟悉政府部门研究项目的工作流程,满足论证、汇报、按时提交研究成果等要求,及时提交规划研究报告,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对于临时性、应急性的研究需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快速、及时响应。项目承担单位须对规划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负责,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二)成果要求:《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文本、各阶段汇报稿及PPT;规划正式发布所需的解读文稿及PPT、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排版后的word文档(包含附件)。编制成果知识产权属我局所有。

  (三)报送与审查规定:我局分阶段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项目承担单位提供规划起草工作方案和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规划咨询、论证、评审、审议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及时修改并形成正式成果(中期、最终),按规定时限报送我局。

  (四)项目实施地点:规划编制关键阶段,项目承担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必要时与我局共同开展相关工作。

  (五)项目负责人及团队: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筹建项目组,确定项目负责人,并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项目组第一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职务,并且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组织、协调能力,负责过产业发展研究等同类型项目。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编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编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且半数以上成员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并报市委同意后,最终印发实施,方视为通过验收。

  五、进度要求

  《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须于2025年8月底前形成阶段性成果;2025年12月底前,形成较为成熟的成果;2026年4月底前,完成公众参与、征求意见、专家论证、衔接协调等工作;2026年5月底前,完成局内决策流程,2026年6月底前,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江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须于2025年8月底前形成阶段性成果;2025年9月底前形成较为成熟的成果,并完成征求意见等工作;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局内决策流程。

  六、项目保密要求

  中标人应当对其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建立并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具体保密要求如下:

  (一)中标人不得利用所获取、掌握的采购人及其他政府部门的任何保密内容从事采购人及其他政府部门授权工作以外的任何事情,不得披露、允许第三方使用。

  (二)中标人聘请的工作人员和专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守研究过程中知悉的项目相关单位商业和技术秘密。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其秘密。

  (三)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后,须立即将项目成果提交采购人存档,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四)中标人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明确项目开展过程中各环节的保密性要求,确保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保密性。

  七、项目申报单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业务范围包含研究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

******集团的下属公司、应聘单位的投资或控股股东)应具有承接政府委托开展五年规划的能力。

  (四)应聘单位应及时准确掌握国家产业政策,熟悉江门市产业发展情况,至少牵头承担过1个(含)以上地市级(含)以上的产业发展五年规划。

  (五)本项目优先接受联合体应聘,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八、获聘单位的产生

******改革局将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并按程序审批后签订正式协议。

  九、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5年5月30日17:00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副本)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附件:《应聘申请书》(参考样式)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E-mail: ******

******改革局产业发展科

  邮编:529031

******改革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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