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管理中心委托,对分散式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调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分散式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调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采购编号:NXC2025-80
3、最高限价:56.7991万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对部分现有电动自行车分散式充电桩调整位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项目地址: 宝山区高境镇。
6、施工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在2025-05-23 13:3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05-30 13:30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如下材料至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7室进行现场审核,领取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原件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的截图)。
2、凡愿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
3、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工本费付至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7室。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06-03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5-06-03 10:15:00(待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磋商地点和开标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2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2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前须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版本三份(一正二副及盖章签字扫描的PDF电子版,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递交即可),必须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磋商单位名称;在封口加盖磋商单位印章,并注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见前附表)不得拆封字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地 址:宝山区殷高西路139号
******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07室
电话号码:021-******
联 系 人:韩熙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