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沈阳市辽中区民用分散供暖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皮家堡小区锅炉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民用分散供暖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皮家堡小区锅炉房)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刘二堡镇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5.5.21-2025.6.19)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